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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字号:    】        时间: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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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机构设置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州市曾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对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机构设置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有5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1个本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7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6.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88.41%;其他收入20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1.59%。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726.1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22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1.03%;项目支出500.1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28.9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61.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6.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77%。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1726.1万元,与2020年相比17.5万元,1.02%,长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其他收入的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61.1元,同比20.5万元,增长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4.41%。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5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6.1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26.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26.1万元,与2020年相比1.56%,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加新招录雇员制检察书记员经。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22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0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0万元;项目支出300.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万元。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8.5万元,下降35.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级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同比减少8万元。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17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5万元,下降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0万元。其中:办公费11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租赁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福利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共计47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2.72%,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下降16.96%,下降的主要原因: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策调整,部分预算支出不在政府采购范围内。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7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4.89%;其他收入安排政府采购40万元,占采购预算的85.11%。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月31日,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40万元,其中其他收入安排40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1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纳入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均为经常性项目,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统一上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通过第三方评价后报省财政厅相关处室。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