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建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依靠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工作主线,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一、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调整工作思路,积极谋划工作举措,全面履职、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为曾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一)积极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和保障“三大攻坚战”的积极作用,主动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涉众型犯罪案件21件46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件12人,起诉16件28人,提起公益诉讼环境污染案件4件,监督移送案件4件4人。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及时跟进,敦促相关责任人迅速进行“补植复绿”,促进修复受损林地近千亩。认真做好包保村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加强驻村帮扶力度,累计向驻点帮扶村投入扶贫资金20余万元,协助村委会以产业化扶贫为突破口,带动村民增产增收。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区扫黑办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工作重点,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共起诉涉黑案件1件11人,涉恶类罪名案件25件78人。成功办理以梅某某为首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与区监委、区扫黑办线索移交衔接机制。组建专业检察官办案组,加强诉前主导介入侦查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侦查,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紧密结合办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在办理涉黑案件中发现的综合治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三)助力曾都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依法履职、强化办案,坚决惩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犯罪案件10件10人,及时帮助涉案企业挽回损失,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平等保护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宪法原则,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创新创业主体不捕3件3人。为进一步了解曾都区企业创新发展动态,密切与创新创业主体的沟通联系,我院在曾都经济开发区设立检察服务站,派遣法律服务联络员18人,向辖区内34家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联系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次,召开座谈会20余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70余次,积极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高质量、零距离的法治宣传和服务。
二、坚持依法履职尽责,着力推进平安曾都建设
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主要任务,突出主责主业,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平安曾都、法治曾都、文明曾都建设。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批准逮捕232件337人,提起公诉491件631人。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和正义的期望,依法不批准逮捕71件106人、不起诉78件101人。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依法严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共起诉此类犯罪案件33件57人;坚决惩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03件128人。积极保护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依法对非法获取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电子数据达1300万余条并出售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何某某提起公诉。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完善职务犯罪审查衔接机制,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今年5月,我院在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的前提下,及时做好司法衔接工作,依法办理全市首起监察委移送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要求,依法、公正、及时、有效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5件105人,落实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13人次,组织亲情会见21人次,开展社会调查44人次,并积极促成落实司法救助1人次,最大限度地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多视角多层次审查案件,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合法权益。在办理刘某、罗某某等五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时,我们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司法理念,结合涉罪未成年人实际情况及其社会、家庭监护管教条件,因事因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选派10名优秀检察官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民生民利。持续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主动参与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对生产、销售假冒碘盐共计50.4吨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李某某提起公诉。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积极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和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加强典型案件发布和法治宣传,全面提升“一感两度两率”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公正法治社会环境,助推平安法治曾都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严把案件审查关,认真核查案件中的疑点,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0件21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件3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7人;追捕追诉漏罪漏犯43人。坚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全年提前介入重大案件20次。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提请抗诉11件18人。
(二)认真开展刑事执行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6件26人。继续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对未执行刑罚的罪犯全部监督纠正。进一步规范刑事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共建立刑事执行档案756人次。联合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11个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制止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发生。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将涉法涉诉信访全部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全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04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刑事申诉案件7件7人,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
(三)扎实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以加强法律监督为核心,以服务创新发展、打造民生检察、保障社会发展大局为方向,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共立办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件,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0份,移送刑事犯罪案件线索3件,有力推动民事诉讼监督工作转型升级。积极调整行政诉讼监督办案思路,坚持系统办案,积极走访相关职能部门,摸排非诉执行案件线索10余件,办理环保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1件行政抗诉案件已得到市中级法院改判。
四、坚持深化检察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发力、攻坚克难,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坚持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严格把握政策,严守入额标准,切实把好员额选用任职关,新入员额检察官3名。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制定绩效考核方案,严格落实工资改革和绩效考核标准,切实加强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坚持以司法责任制统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整合优化配置检力资源,提升人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切实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落实9大类司法办案权限清单,全面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台权限配置,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助推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效落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来院领导作为入额检察官直接办理案件282件。
(二)探索试行“捕诉监合一”办案机制。努力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坚持创新发展,为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8月,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探索试行“捕诉监合一”办案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按照“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原则,将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官设分设专业办案组,构建审前程序主导侦查机制,努力打造新形势下检察专业化办案组织。截止目前,捕诉监合一办案机制运行期间,受理并办结批捕案件133件188人,办结公诉案件224件292人,立案监督15件16人,办理抗诉案件7件10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周期平均缩短至16天,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实现有机统一。
(三)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公益诉讼,事关民生大计。今年来,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为重点,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怠于行使职权的行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如,对曾都区水利局不依法履行职责一案提起本地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将相关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区监察委,有效化解当地群众多次群体性上访矛盾,并避免非税收入损失258万元。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模式,以类案监督为着重点,由点到面拓展到行业领域,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效果。如,在林业系统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0件,涉及林地近千亩,已立案1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督促拆除违章建筑7千余平方米,恢复耕地50余亩、林地近千亩。今年8月,我院就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五、坚持强化内外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领导干部走访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制定出台《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方案》,发放征求意见函,主动上门走访,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人大汇报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及我院重大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交办事项,结合《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深挖问题根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拓宽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其他社会监督内容、形式和途径,先后组织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和“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单位领导到我院参观指导,了解检察工作情况,为其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认真抓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和市院“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全力推进曾都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流程实行全程、动态监控,共发起流程监控100件,全部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充分发挥案件评查和抽样评估作用,共开展案件评查4次,对近五年来办结的662件重点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汇总分析司法办案瑕疵,剖析问题根源,督促执行整改措施,促进规范文明司法。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机制,助推办案质量提升。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大胆履职,对检察官司法办案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案件质量。针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及时与公安、法院启动会商机制,引导侦查人员及时补查完善证据。
(三)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检察工作和普及法律知识,以公开促公信,打造阳光检察。今年以来,我院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128篇,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检察信息140余篇,微信推送105期,发布新浪微博、头条号等信息合计1000余条,多平台、多手段及时传播最新检察资讯,讲好检察故事。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信息830件,公开法律文书406份,辩护与代理预约165次,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进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将拟撤案、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监督意见被采纳率实现100%。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构建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更好服务群众、方便群众。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队伍素能新要求,以从严治检为切入点,以抓党建带队建、正风气促工作为基本抓手,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筑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
(一)抓政治建设,把好检察事业前进方向。坚持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队伍建设首要位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到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涉检舆情监控,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敏锐性,弘扬检察正能量。
(二)抓作风建设,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落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理念,引导干警筑牢思想根基、严守纪律规定、绷紧纪律之弦。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进一步加大纪律作风建设,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党组成员以上率下,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大督察力度,使制度出台一项、落实一项,坚决整治和查处自身队伍的不正之风,全年开展检务督察19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三)抓能力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大力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干警参加思想政治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共组织各类人员参训总计248人次。坚持以老带新,通过组建办案组等形式进行新老搭配,安排业务知识熟悉、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对新进干警进行一对一传授,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可持续、高质量的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撑。持续实施青年干警培养工程、成立青年读书小组,开展读书交流研讨、革命教育、庭审观摩和检委会兼职秘书活动,为青年干警快速提升自身综合素能搭建平台。今年我院公诉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名检察官被评为全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曾都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和成绩,这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各位政协委员以及长期关心、支持、监督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加速,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民利等方面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检察编制保障、信息化建设水平等与司法办案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差距;司法责任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干警的综合能力与办理复杂案件和新型案件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品质随州示范区建设,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工作水平整体提档升级。
一是更加努力优化曾都经济社会法治环境。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检察血脉,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继续深化服务经济创新发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做好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多方位拓展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渠道。
二是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努力方向,全面履行打击、惩治、教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认真做好刑事犯罪、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大力提升监督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积极参与和推进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促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是更加有力做好司法改革工作。深入贯彻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内设机构整合优化,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业绩考评办法和人员分类管理。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行“捕诉监合一”办案机制。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加强检察工作智能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四是更加严格抓好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提升素质、强化办案”相结合,以政治建设为重点,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基础,进一步抓学习、提素能、转作风、树形象,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定信念、牢记使命、忠实履职、扎实工作,努力为曾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品质随州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名 词 解 释
〔1〕“三大攻坚战”:三大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的新表述,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
〔2〕补植复绿:在办理毁林犯罪案件时,对遭受破坏的林业资源,由犯罪嫌疑人以承担劳务、给付货币、亲友代植等方法,补植补种相应面积,恢复森林生态。
〔3〕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
〔4〕 “捕诉监合一”办案机制:根据司法改革的有关精神,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判决交付执行监督等刑事检察职能整合,对检察环节的同一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同一内设职能部门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全面全程负责刑事立案至一审判决宣告交付执行,整个刑事诉讼检察环节的各项办案工作。
〔5〕公益诉讼:指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湖北作为试点省份,从2015年7月起开始试点,对直接侵害公共利益的民事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怠于履职导致国家和公共利益受损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原来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的升级版,分为网上平台、实体大厅两个层面,集合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服务人民群众的功能,涵盖代表委员联络、人民监督员监督、控告、申诉、国家赔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等多个事项。实体大厅将以前检察机关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场所的对外服务功能进行集中整合,由原来单一接待来访功能改造升级成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一项改革任务,2018年10月26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于当日公布施行。主要内容是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