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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20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9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机制为保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创新竞进、砥砺前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融入工作大局,服务经济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强化办案,延伸触角发挥职能,为曾都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切实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认真抓好“新鄂检十条”落实落地,挂牌成立了“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检察服务站”,开展 “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建立与工商联、商会、企业家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全面掌握企业司法需求,努力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全年共开展法宣传教育18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62次,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上门走访企业56次,召开座谈会17次。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批准逮捕危害民营经济犯罪案件7件11人,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6件6人。以包容、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尽可能减少对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创新创业主体不捕5件5人。深入分析经济领域犯罪新特点,定期开展检察官联席会议,评析典型案例,先后妥善办理某某、余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113名老年人存款案 “王某某、左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余万”等社会影响较大案件。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牢把握“深挖根治”目标,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扫黑除恶打准打狠、打深打透,依法批准逮捕杨某某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依法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胡某某、周某某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同级人民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对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自行发现聂某某、陈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并交公安机关深挖彻查。切实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4条,办理涉黑“保护伞”案件1件,向区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2条,推动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整体合力。

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重点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切实强化金融安全司法防线,共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70件145人,同比上升70.73%。坚持将司法办案与追赃挽损、化解矛盾相结合,依法起诉虚构煤炭贸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7亿的侯某某、赵某某诈骗案,帮助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400余万元。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强化帮扶职责,协助定点帮扶村做好扶贫政策落实、政策宣传、基层党建、产业发展等工作,先后直接投入和协调投入资金20余万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围绕“生态绿城”建设,不断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生态安全的犯罪27件30人。积极探索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措施,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与保护环境,促进发展相统一。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49件52人,起诉44件53人。着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办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件。全面落实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案件精准化量刑,推动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目的,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3件60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推动院领导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组织“法治进校园”宣讲等活动,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体系建设。严格履行惩治职务犯罪重要职责,建立与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协作机制,推动形成打击合力,全年共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起诉3件3人。更加主动,更加深入地参与法治曾都建设,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活动,加强典型案件发布和法治宣传,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新需要。

二、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着力推动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充分协调发展,更好地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

稳步开展刑事检察工作。紧密围绕平安曾都、法治曾都建设,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87件1398人,其中对严重犯罪和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02件548人、提起公诉685件850人。严格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37人、不起诉14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2人,提请抗诉1件1人。切实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8人,督促撤案9件15人,同比上升200%;及时纠正公安机关违法取证、办案程序不合法等侦查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对公安机关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依法追捕10人、追诉9人。

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和办案方式,强化对民事诉讼全过程的监督,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1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3件、审判人员违法监督3件、执行活动违法监督5件,办案数量全市领先。切实推进行政检察工作,今年以来,在上级机关部署下,我院在国土资源领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法律监督活动,针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决定执行方面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份。同时,针对区法院对于我院提起的4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久拖不决问题,向区法院提出检察建2份,在全省具有首创意义。

全面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公益修复和治理为出发点,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提量增效。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针对区法院的错误公益诉讼裁判,依法上诉2件,获市法院支持改判1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行政机关和侵权行为人完成修复土地、林地100余亩,督促植树复绿100余亩,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2500吨;督促处理违法排污、违法取水、违法从事食品经营等公益侵害行政违法行为50余件次;通过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向相对人追缴国有资产200余万元,向侵权行为人索赔87.4万元。

不断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联合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每季度走访核查辖区内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情况,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1件,收监执行提请审查5件。强化案件研判,充分评估诉讼风险,严格把控羁押期限,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5件。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新渠道,深化检察长接访、逢四说事解事制度,重点做好新中国70华诞、第7届世界军运会等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12件次,办理刑事申诉2件,依法对错误羁押侵权人给予国家赔偿2.9万余元。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通过办案风险评估、刑事和解、公开审查等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

三、主动适应新变化新要求,不断深化司法改革,优化检察职能行使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以改革新突破助推检察工作新发展。

创新检察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各部门职责,推动实现司法行政管理与检察业务的相对分离,切实提升人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示范效应,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52件。进一步强化智慧检务建设,加快推进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检察项目,建成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视频接访等辅助办案系统,以智能化手段解放检察人员的“生产力”。持续用好“检答网”,认真学习钻研检察业务,提高干警对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的准确把握能力。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整合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刑事检察职能,结合简案快办、刑事和解、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推动诉讼效率和案件质量提升。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至今,我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31件,适用率达86.6%。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和作用,强化与法院沟通协调,统一本辖区办理醉驾案件量刑尺度,推进轻刑案件诉讼活动规范化、量刑建议精准化,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87.73%。努力做好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沟通协调工作,深入确保案件当事人积极赔偿损失、认罪认罚、化解矛盾。

深入推进案件质效提升。进一步强化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强化诉前介入引导侦查,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全面提升办案、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以问题导向为原则,扎实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和“案-件比”工作,进一步明确退回补充侦查证据要求、审级规定,强化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与进度,着力提高优质检察产品供给力。健全办案活动监督机制,制定内部监督指导意见,动态监督办案情况,定期开展质量评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业绩考核评价,促进干警严格规范司法,“案件比”同比下降19.91%。

四、坚持更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检,抓紧抓牢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提升检察队伍向心力。“政治建检”为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相结合,组织政治理论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职业素能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强化专业化检察人才培养,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采取专题讲座、网络教学、集中培训等方式,分层分类参加思想政治、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97次,累计培训1396人次。进一步强化综合素质能力培养,深入开展“评选优秀检察人员” “青年干警培养工程”,组织开展演讲比赛、读书交流会、参观红色档案史料展、健步行等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教育、引领、示范、管理作用,增强检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荣誉感。

加强作风能力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执行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从严治检为切入点,强化纪律约束,共开展检务督查35次,发督查通报8次,努力推动管党治党、管检治检全面从严、全面过硬。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司法办案监管力度,深化规范司法行为整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理论武装和警示教育,检察长带头讲党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心谈心活动,营造检察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公共关系建设,提升曾都检察影响力。进一步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将网络媒体与传统纸媒相结合,充分运“两微一端”、随州日报等传播渠道,发表各类新闻稿件142篇,同步更新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信息4300余条,多平台、多手段传播最新检察资讯,弘扬检察正能量。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发布重要案件和程序性信息705件,公开法律文书343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做精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调研、公众开放日等检务活动,加强直接联系和面对面沟通,虚心征求意见建议,最大限度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各位代表,2019年曾都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区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曾都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曾都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新需要,服务保障大局的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案件办理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工作还没有充分协调平衡发展;三是干警的综合能力与办理复杂案件和新型案件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四是智慧检务建设仍有待加强;五是检察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新的一年,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为曾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品质随州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在服务曾都经济健康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继续落实“新鄂检十条”“随检十二条”,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等职能作用,更新服务发展理念,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环境、促进发展相统一。着力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促进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

二是在维护曾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牢固树立深度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传销、电信诈骗等严重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依法打击和深挖细查的力度。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法治曾都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在充分协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谋求新发展。积极顺应司法改革需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提高法律监督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在全面系统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上实现新突破。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优化人员配置,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完善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快 “智慧检务”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为司法办案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五是在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上呈现新气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净化曾都检察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 新的一年,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曾都检察工作新局面。

 

 

 

 

 

 

    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检察项目(第6页第13行):2017年,湖北省委、省政府根据湖北政法工作实际和发展战略定位需要,决定建设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主要为“一张大网、两大平台、三大中心、四大体系”。“一张大网”指政法综合信息网;“两大平台”指维稳情报信息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三大中心”指政法云大数据中心、政法舆论监测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四大体系”指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支撑体系、政法业务支撑体系、政法为民服务支撑体系和安全运维支撑体系。

 

检答网(第6页倒数第9行):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2018年10月上线运行的,提供法律政策运用、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6页倒数第6行):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一项改革任务,2018年10月26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于当日公布施行。主要内容是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案-件比”(第7页第13行):是由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就是老百姓的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环节后就是一件案子,如果因为质量问题在公检法的流程里转圈圈,每再进入一次检察环节就又算一件案件,这样往复的来回越多,“案-件比”就越高,说明检察环节办案质量问题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