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曾都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力推进平安曾都建设。全年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4人,起诉552人。起诉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案件51人,挽回经济损失1016万余元。
(二)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严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9人。主动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商会的沟通联络,与区工商联联合签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方案》。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主动走访企业23次,解决问题5个,当好法治“金牌店小二”,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
(三)致力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检察之治”助力“社会之治”,制发社会治理建议18份,同比上升50%,回复和采纳率达100%。以“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聚焦安全生产,针对生产安全事故频发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及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5份。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要求,开展普法宣传、法治公开课等活动20余次。
(四)倾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下沉社区933人次,解决居民突发情况45件,协助社区完成核酸筛查4万余人,9人长期驻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73天。
(一)守护美好生活向往,千方百计助民生。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80件次,答复率100%,院领导带头接访17次。秉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原则,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依法救助10人,发放救助金6.4万元。聚焦乡村振兴,选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检察干警驻府河镇董家岗村担任第一书记,争取资金5万元,修整通村公路2.5公里、漫水桥2座、堰塘1口。
(二)聚力生态环境保护,想方设法解民愁。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起诉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5人。建立健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沿厥水、涢水污染治理活动,关停散乱污生产作坊,清理生产废料、废渣20余吨,恢复土地原貌2000余平方米。督促城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油烟污染大气环境集中整治,引导规范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0余件套。
(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多措并举促公开。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走访人大代表全覆盖,邀请代表委员座谈、视察、听证、评议检察工作10余人次。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尊重、支持律师履职,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158人次,开展律师异地阅卷活动10次。强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985件,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等活动268件次。
(四)强化部门联动协同,悉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人。全面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8名检察官在辖区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活动4次,发放教育宣传资料5000余份。进行司法救助5人,落实司法救助金4.4万元。
(一)以更高标准做优刑事检察。牢固树立“案-件比”质效观,做实提前介入、释法说理,将“案-件比”平稳控制在1:1.04。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9.1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69%,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全面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7件,撤案6件,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22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104件。
(二)以更严要求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为指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纠正审判违法检察建议3份。办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4件,提出纠正执行违法检察建议6份,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件。
(三)以更大力度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4件,其中行政争议化解案件5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类案监督2件,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类案监督1件,均提出检察建议,采纳回复率100%。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5份,1件行政违法监督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
(四)以更佳成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5件,发出检察建议37份。为12名现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之家”荣誉牌,保障现役军人及家庭合法权益。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将37.3万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缴入国库。督促相关部门完成“黄春庭烈士墓”修复。及时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提出检察建议9件次,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
(一)坚持抓政治思想建设,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系列讲话、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思想理论,组织全院集中学习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线上培训314人次,线下培训293人次。持续促进政治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建立“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和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机制。
(二)创新抓管理机制建设,激发能动履职新活力。建立全员轮案模式,打破部门壁垒,全院员额检察官分别按照10%-70%的案件量参与轮案。建立人员编组管理和AB岗配置管理体系,发挥人员最佳效能。调整完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员额进退等重要参考依据。
(三)突出抓干部队伍建设,练就善作善成好把式。强化素能提升,优化调整队伍机构。选调法律专业人才4名,招录干警5名、雇员4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补充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带头办理案件174件,列席审委会3次,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办案比例分别提升至20%、35%、70%。
(四)扎实抓纪律作风建设,锻造担当扛事铁肩膀。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刻也不能放松”的要求,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工作始终。认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深入开展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强化政治自觉,以更精准的检察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二)强化法治自觉,以更充分的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强化检察自觉,以更有效的为民举措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四)强化争先自觉,以更严格的自我要求持续夯实自身建设。